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以后三孩社会抚养费吗?

  一、以后三孩社会抚养费吗?
  
  
  事实上,据媒体报道,限制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虽然存在,但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已逐步放开,生育三孩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一些补助或免费服务项目,也适用于三孩家庭。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我们国家在上个世纪中,人口的增长速度不断增加,国家为了更好的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也是制定并实行了独生子女政策,如果有家庭违规生育了多胎子女时,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当事人家庭的具体条件来确定。
  
  
  
  
总结:一、以后三孩社会抚养费吗?事实上,据媒体报道,限制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虽然存在,但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已逐步放开,生育三孩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1.对于有醉驾案底办理签证的问题
      1.对于有醉驾案底办理签证的问题,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当事人因为醉驾而留下了相关的案底,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去办理签证来申请出国的,因为在我国对于限制出国办理签证的规定当中,......


·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
      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以乘用车来说,在2012年以前,对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只分为两档,即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微型客车,年基准税额300元;1.0升以上小型客车,年......


·超市摔倒压倒小孩谁负责?
      超市摔倒压倒小孩谁负责?超市摔倒压倒小孩摔倒者负主要赔偿责任,超市负补充赔偿责任。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


·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发生工伤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有时为了治疗工伤当事人的病情,以及确定工伤的实际情况,工伤认定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常而言,只有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才能知道工伤的具体赔偿标......


·2023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


·当事人怎么办
      当事人怎么办理假的劳动合同不穿帮已经涉嫌违法了,不仅仅是劳动争议的案件,已经涉及到刑事案件了。1、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一、以后三孩社会抚养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