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业化程度的加快,室内环境污染比室外污染更加严重,大多数的室

  工业化程度的加快,室内环境污染比室外污染更加严重,大多数的室内环境污染来源于装修材料的不合格,从而导致了人们身体出现一系列的疾病,我国并没有针对室内环境污染出具过任何明确的一部法律。那么么今天,将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出发来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先关救济。
   一、环境污染的定义
  室内环境属于社会生活中的居住环境,是构成城市环境和乡村环境的一个更小的范围的环境,这一小的环境也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并成为组成环境的一个重要部分。作为环境法所调整的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进行区分的,而不以范围的大小进行限定。显而易见,室内环境污染就是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室内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
   二、环境污染构成侵权责任的理论依据
  环境污染构成侵权时,受害者既可以提出产品质量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起环境侵权之诉。这是因为室内环境污染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有些可能同时符合这两种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当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时候受害者可以择一而诉,但是不同的选择对受害者的保护明显的不同。
   三、室内环境污染构成产品质量侵权的要件
   (一)产品存在缺陷
  产品缺陷是一种不合理的危险,并且这种危险它危害到了人身和他人的财产安全,居士装修材料,家电设备等都必须保障人体健康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危险那么都是有缺陷的。
   (二)有损害事实存在
  室内环境侵权的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且构成消费者人体本身和健康的损害。财产损害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以及因为产品受到了财产上的损失。精神损害是指缺陷产品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和感情创伤。
   (三)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产品缺陷和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时,侵害者才承担法律责任。确认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要由受害方证明,对于缺陷产品的免责事由,由产品生产者进行证明。
  综上是我对室内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进行的分析,室内环境污染呈现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人的一生中,在室内呆的时候远比室外的时间长,劣质的装修材料和家电等给我们的身心造成很大的痛苦,那么,从侵权的角度入手,在我们受到人身损害时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的权益。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室内环境污染而感到无措时,可以咨询宿迁律师!
    
  
  
  
总结:工业化程度的加快,室内环境污染比室外污染更加严重,大多数的室内环境污染来源于装修材料的不合格,从而导致了人们身体出现一系列的疾病,我国并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我国偷手机被逮到怎么判
      在我国偷手机被逮到怎么判偷手机被逮到怎么判偷手机一般会被处六个月一下的拘役。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


·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怎么办?
      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怎么办?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的话,债务人可以提出异议的诉求。在民事执行中,债务人以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因清偿或超过申请执行时效而丧失强制执行力提出实体抗辩的应如何处理,......


·一、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


·民法总则无行为能力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无行为能力是怎么规定的现在,我国的民法典中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也进行了规范。我国的公民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是和民事权利能力不一样的是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有着严......


·抽逃注册资本罪是持续犯吗
      抽逃注册资本罪是持续犯。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对于股东的抽逃出资是严重侵蚀公司资本的行为,......


工业化程度的加快,室内环境污染比室外污染更加严重,大多数的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