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造假不予处罚的情况这6种不予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具体情况是: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4.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对于生产者制假贩假的违法行为;只要其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以及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等11种违法行为的;将被依法从重处罚。生活中我们往往可以发现,一些企业或者是一些商家,为了在项目中获得暴利,对产品的质量以及品质等等进行造假。要知道造假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将受到的量刑与其销售金额有密切的关联,同时对于企业的文化以及商品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农民打官司怎样找证据?
      农民打官司怎样找证据?当今社会,有很多外出打工的农民,俗称“农民工”,他们没有宽的知识面,更没有维权意识,往往当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他们只有忍气吞声,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找证据来打......


·一、买卖不破租赁在拍卖中的适用有瑕疵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在拍卖中的适用有瑕疵吗?买卖不破租赁在拍卖中是有瑕疵,而不被适用的,具体的适用瑕疵情况如下: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


·如果不批捕可否审查起诉?
      一、如果不批捕可否审查起诉?不一定进行审查起诉。因为批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如果是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还需要则情处......


·传销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传销的方式一般是通过推销或者是提供服务为前提,要求组织的,被领导的相关人员以缴纳会费或则是购买商品的形式获取资格,在根据相应的入会的时间进行分级管理,而其成员需要......


·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鱼塘,亲鱼及鱼苗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补偿?
      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鱼塘,亲鱼及鱼苗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补偿?  一、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鱼塘,亲鱼及鱼苗经济损失是否应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工伤肇事者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吗?
      工伤肇事者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吗?工伤肇事者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吗?需要进行支付,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果用......


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