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通常就是指的使用登记或是法律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的法定关系,同时也是结束因为婚姻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遇到了丈夫在外面赌博,并且造成了家庭负债累累的情况而选择离婚的,具体的离婚途径有两种,一种就是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之后就可以进行登记离婚了,第二种就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只有进行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是诉讼的话,还要出具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在法律的规定上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定夫妻离婚的决定性条件。具体的离婚途径:第一就是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也就是可以马上到相关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的登记。关于协商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的内容上,包括离婚意思的表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抚养费的给付问题、财产分割等等的问题,但是也不仅仅是限于这些问题,还可以是其他有关于离婚问题的协商内容。第二种情况就是诉讼离婚的形式,这适用于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协商,那么就只有去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在交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而这样进行离婚的方式,法院同时也会对离婚后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抚养费的给付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进行裁决。诉讼离婚:进行是诉讼离婚是指的夫妻双方对于离婚中的事项或是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协商的,并且其中的一方进行起诉,人民法院将会依据诉讼的程序进行离婚诉讼的审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时,法院应该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并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修复的情况,那么就会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进行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已经确定的情况或者是身份关系已经确定的案件。但是对于设计财产分割或是子女抚养的问题,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如果达成了调解协议的情况,将会另外的制作调解的协议书。并且在法院进行调解的时候还会考虑到,进行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进行离婚之前都已经接受过居委会或是村委会的调解了,还有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亲友的调解的事实,同时也是为了解决法院长久调解仍然不能解决的,片面的追求调解率的一种现象。因此我们国家的法律中特别的做出了规定,那就是对于可能通过调解来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将会依照事实的情况进行调解的处理。但是对于一些特别性质的民事案件,比如说是因为特殊程序处理的案件、婚姻关系已经确定解除的案件等等,依照法院对案件性质的判断,认定为不能够进行调解的情况,那么法院就不会对于这类案件进行调节的处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情况的离婚案件如果是夫妻双方就相关的问题的达成协商的情形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适用的就是一切的离婚关系,对于因为丈夫赌博的情况要求离婚的,在离婚的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进应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总结: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通常就是指的使用登记或是法律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的法定关系,同时也是结束因为婚姻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是不是子女平分?
      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是不是子女平分?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不是子女平分,老年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一样可以共同平分财产。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


·案由股东权益纠纷的类型主要?
      案由股东权益纠纷的类型主要有哪些案由股东权益的纠纷类型主要有哪些?1、股东权纠纷该类诉讼包括根据《案由》第172项及《公司法》第34条确定的“股东知情权纠纷”,根据《案由》第173项及......


·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怎样的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劳人仲字(20]第号:年月日送来仲裁申请书(所列被申请人为:)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见下列......


·当事人婚前交了个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事人婚前交了个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婚前部分不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离婚时该套房产的归属先由你们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该套房产应该归你个人所有......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包括哪些
      拘役与有期徒刑同属于刑事处罚当中的主刑、自由刑,并且都有一定的刑期限制,当然法律规定的具体刑期是不同的。除此之外,拘役和有期徒刑还有哪些区别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交通事故如何报警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相信您多数人都知道此时要报警进行处理,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若事故没有造成什么损害,同时当事人对事故发生也没有什么争议的话,则可以自行协商处理。那现实中交通事故如......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