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男方起诉离婚找不到女方怎么办

  有些人的婚姻并不美好,如果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了使得婚姻都已经无法再继续进行下去了,就会让人考虑干脆离婚算了。但有的时候夫妻双方的意见不一致,男方想跟女方离婚,但女方却不愿意离婚,反而故意藏起来不让男方找到。在始终找不到女方,不知道女方身在何处的情况下,想要离婚该怎么办呢?有两种办法。(一) 单方起诉离婚女方下落不明,如果一直找不到女方的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诉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里有相关的规定,法院是可以受理夫妻一方失踪,一方申诉离婚的案件的,这个时候法院会对女方发送诉讼文书,即便法院并不知道女方身在何处。那么,你也许就会问了,女方都收不到诉讼文书,这样又有什么用呢?要知道,在民事诉讼法里已经对这类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法院没有办法把诉讼文书送达女方手中的情况下,即使诉讼公告最后没有被女方收到,在法院发送诉讼文书的那一天起算,在60天以后,法院会认为诉讼文书已经送到女方手上了,也就意味着法院会认为女方已经知道了她要出庭这个离婚案件了。之后如果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件了,女方又没有出席是会按缺席处理的。(二)对下落不明的女方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如果女方被宣告了失踪或死亡,法院是可以准予解除婚姻关系的。在《民法通则》中第二十条有关于如何评判公民失踪或死亡的规定:如果公民一直都没有音讯且超过了两年,人民法院就可以宣告这位公民是失踪人。这时法院会发出寻人公告,希望能够通过公告寻找到这名失踪人。但要是在3个月之内失踪人还没有出现的话,法院就会对这位公民宣告失踪。在女方被宣告失踪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会准许离婚的。这个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里就明确规定了,是可以直接准许离婚的。因此对于女方一直找不到,男方又想离婚这种情况,通过上面两种方法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的。而对于财产问题的话,这种情况和一般的正常离婚的财产分配是一样的,也就是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女方已经宣告失踪的情况下,女方的财产是依法由他人代替保管。
  
  
  
总结:有些人的婚姻并不美好,如果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了使得婚姻都已经无法再继续进行下去了,就会让人考虑干脆离婚算了。但有的时候夫妻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
      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一、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民法典》(2021.01.01生效)、《户口登记条例》有关。1、《民法典》(2021.01.01生......


·发明专利申请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申请审核流程是怎样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核流程(1)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


·附带民事诉讼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法庭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这种案件的时候,是不会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就影响庭审进程的。有可能在庭审的过程当中,被告方的家属是有时间将相关财产进行转移的。所以受害者如果认为......


·行贿3万超过6年还追究吗?
      一、行贿3万超过6年还追究吗?这要看实际的情况;行贿三万一般是不会再进行追究的;对于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一、辽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辽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


·怎样确定夫妻感情破裂
      怎样确定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关于如何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具体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1)重婚或有......


男方起诉离婚找不到女方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