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微信上传身份证安全吗?

  微信上传身份证安全吗?若是在支付过程中提示实名认证,且确实调用了微信客户端,这时信息是真实的。按照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凡未实名认证的,网络账户收款、支付都将受到影响。用户的微信账户将不能接收来自他人的转账、打赏、红包等任何款项,账户的余额支付功能也会受到限制,直到补全一定的身份信息。还可以主动实名认证,这时需要绑定银行卡,但在绑定之前请事先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柜台办理预留快捷支付手机号码的手续。国家法律规定使用任何支付平台都要进行实名认证。如果您是在微信客户端因为微信支付的实名验证需求上传的,这个绝对安全,您可以放心。如果是在其它地方则您要小心山寨网站,以免您的资金受到损失。如果你的微信没有实名认证的,在进入微信钱包时会提示你上传身份证正反图片进行实名认证;但应注意区别微信聊天框中的内容。二、玩微信应注意以下几点1、不要发一些与政治以及腾讯公司规范条款的敏感话题,否则腾讯系统会封号;2、不要乱发黄图;你的言行,是你内心的一种反映。如果你在微信上传播一些过于低俗的照片或者内容,不管是你首发,还是转发,其实都是你自身品味的一种反映。若是发这些过于低俗的东西,则很容易影响到人们对你的观感;3、设制一定强度的密码,以免被盗号;4、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不要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即便是再好的朋友和闺蜜,也不要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时候,就把他们的照片或话语随便发到微信朋友圈。这是对他们的不尊重,也是破坏和泄露了他们的隐私。可能他们面上没有跟你说什么,但是内心肯定会介意的,所以不要随意去泄露他人的隐私比较好;5、不要散播谣言,语言应文明,不要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微信也是一种网络传播,有的人在网上比较习惯使用语言暴力,其实这样的行为非常的不可取。所以,你在使用微信时,需要注意你的个人形象,要对你的一言一行负责,而不是传播一些不文明的用语,不然会造成不良影响。微信属于在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的正规软件,并且涉及到网络支付的行为,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监管,所以涉及到在微信上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制是绝对安全的,但如果是钓鱼网站或者其它非法网站上要求上传身份证的,则显然是违法的,需要用户提高防诈骗的能力。
  
  
  
总结:微信上传身份证安全吗?若是在支付过程中提示实名认证,且确实调用了微信客户端,这时信息是真实的。按照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商标近似驳回之前销售属于侵权么
      商标近似驳回之前销售属于侵权么一、注册商标近似驳回之前销售属于侵权么?注册商标近似驳回之前销售属于侵权,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被驳回后,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商标是不受法律......


·土地使用权期限延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期限延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限具有期限是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但是并不是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就会将土地自动收回,而是会有一定的延期机制。土地使用权期限延期需要哪些手续......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建筑材料供货合同范本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滨州市滨城区土地一共分为四类片区,详细补偿标准如下:  一类区片  区片范围:滨城区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土地使用证都是由户主持有并因此而享有特定土地的使用权利,但是当户主去世之后产生的民法典律关系中也会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可继承的财产来进行分配,老百姓可能更......


·没收财产是没收的哪些财产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在附加刑中有一项是没收财产。很显然,这属于一种财产类的处罚。那么您知道什么是没收财产,而没收财产是没收的哪些财产吗?本文将为你做详细介绍。一、什么......


微信上传身份证安全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