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环境污染事件多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普遍关心的
现在我国环境污染事件多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当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环境污染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有哪些?有哪些内容我们可以借鉴?我们简单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跟着了解一下。
一、环境污染发生后,受害人可据《侵权责任法》索赔
“污染罚款难以突破百万大关,很难对污染企业形成威慑力。但污染赔偿上不封顶,污染事故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以受害者的实际人身、财产损害为计算基础,可以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甚至能让企业倾家荡产。”竺效说。竺效说法的依据法律是今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侵权责任法。
“任何一个侵权案件,侵权人都不会愿意多给予赔偿,还会辩解说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但被侵权人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进行起诉要求赔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仅适用于7月1日起发生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民事纠纷。而中石油大连海洋污染、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正在其适用范围之内。竺效说,侵权责任法中专设了环境污染责任一章,“这给公众传递了一个明显的信息,造成环境污染,污染者不仅要受到政府的行政处罚,还构成了民事侵权,公众可以依据该法律进行起诉。”杨立新说,“侵权责任法加大了对被侵权人的保护力度,如强调了环境污染的无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等。”
二、对于赔偿标准的建议
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确定;对于污染环境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如人体功能减退、早衰等,虽未经医治,尚没有支出医疗费等,也应当予以适当赔偿,以补偿人体的潜在损害。
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容易计算,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把握,可以从以下三个特征去把握: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除此之外,间接损失还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单位作出鉴定结论后,再予以确定。对于第三种经济损失即恢复环境所需要的费用,该费用往往是天文数字,而且难以确定最终数额,对于该损失笔者认为可以由相关部门作出恢复环境所需要的时间的鉴定结论,再结合第二种间接损失,计算出受害人在此期间内的预期收入的损失,由污染责任者予以赔偿;当然如果污染责任者选择恢复环境,也可以判决由其在一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涉及到受害人之间的城乡差别、地域差别等情况,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一个统一的参考标准,即按照人均国民收入×10年的数额计算;对于造成伤残的,可以按照每级伤残赔偿10%左右的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当环境污染发生后,受害人不要和企业达成私下的和解,要通过法院向企业提出污染赔偿,因为污染赔偿是上不封顶的。而有关赔偿标准,目前我国没有划分的非常清晰,我们可以借鉴国家的有关规定。环境污染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是我们应该要知道的,以后一旦发生类似事件,我们好怎么懂得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现在我国环境污染事件多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当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环境污染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有哪些?有哪些内容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
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一、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都有哪些(一)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1、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
·土地使用证撤销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土地使用证撤销申请需要哪些资料?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土地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农村居民。所以掌握土地使用证撤销申请的相关知识是有着重要意义的,而且还需要了解土地使用证申请需要哪些......
·逃犯自首和被抓如何区别
自首跟认罪两词在定义上就有区别,自首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表示承认同时最关键的是自愿愿意承担后果和责任。认罪是表示只是认同这件事是自己干的。并没有表现出自愿承担后果及其责任。自首量刑会做......
·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五天怎么出来
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五天怎么出来只要是有了违法行为就会存在相应的惩罚,行政拘留就是其中一项,那么行政拘留五天怎么出来呢,对于行政处罚,国家有着相关的处理程序,行政拘留的期限就是1至15天......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1、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是什么?许多人要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是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的和承担相关责任的,而且,成立新公司要满足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为......
现在我国环境污染事件多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普遍关心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