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一、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自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不再认可事实婚姻。是否有结婚证为判断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如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则属于同居关系。
  
  当事人如果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则只能是自愿协商解除,法院不再受理以解除同居关系为诉讼请求的案件。
  
  如果当事人因子女抚养的问题产生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分割财产,判决子女归谁抚养。下面给大家提供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的格式,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2、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写明双方一起同居的事实、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状况、子女状况;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写出对方的经济状况等。
  
  此致
  
  二、抚养资格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等。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对于同居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情况来进行相关判决。如果是未满周岁的子女的话或者是孩子哺乳期的子女一般都会由母亲来进行抚养。如果父亲一方能够完全证实母亲没有抚养子女的能力,那么有父亲进行抚养。
  
  
总结: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一、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自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不再认可事实婚姻。是否有结婚证为判断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随着买房人数的增加,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也不断上涨,但与此同时,却又越来越多的人由于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不甚了解,从......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


·以货币为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以货币为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以货币为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货币为注册资本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还有当中明确规定可以利用货币来进行投资,具体的投资方式如下所述:......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


·上海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夏季是个很热情的季节,在这个季节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年中最热的体验。在夏季,我们应该注意高温所带来的一些列问题,注意防暑解暑。而在最热的夏季,有些劳动者因为职业的原因,不得不在室外......


·工伤辞职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辞职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没有补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