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区别

  我们所说的刑事诉讼,一般是说对刑事犯罪案件里面的诉讼;我们所说的民事诉讼,一般是指非刑事犯罪,在日常生活(民间)因各种原因而引发诉讼案件。它们有以下区别:1.刑事诉讼中主要是以对被诉讼人以惩罚为最终目的诉讼,其他只作为附加刑罚(就例如剥夺一些权利或者处以合理罚金等等等)。2.民事诉讼中,则是以经济赔偿或者补偿这两种方式为主要处理手段,而就是附加的合理条件(例如公开,不公开的道歉等合理可以接受的条件) 。3.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刑事案件除去其自诉的案件以外,一般采取的是公诉的形式。而民事案件,基本上是自诉的方式。4.两者提起诉讼主体有所不同。在民事诉讼里面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其诉讼,但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必须要等到原告起诉后,被告一方方可进行反诉,反之无效;5、举证的责任也因此有所不同。日常的民事诉讼中,主要是谁主张权利则由谁负责举证;而在一般刑事诉讼中,整个过程只有被告或者行政机关可以负责举证。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肩负着提供被告热有罪的证据、并通过合理的证据以及手短加以证明的责任,而被告人不会肩负有举证责任,但可以提供证明自己罪轻或无罪的合理,真实材料从而起到为自己辩护的最终目的。6.适用的法律也因此不同。民事诉讼中最主要适用的是《民法典》以及《民事诉讼法》两部法律;而在一般刑事诉讼中主要适用的是《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两部法律。7.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诉讼法,这两者都可以说是司法程序法的统一体现,虽然说它们之间存在少部分的共同或相连部分,但是其大部分内容是存在明显差别的。
  
  
  
总结:我们所说的刑事诉讼,一般是说对刑事犯罪案件里面的诉讼;我们所说的民事诉讼,一般是指非刑事犯罪,在日常生活(民间)因各种原因而引发诉讼案件。它们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
      夫妻离婚时,无论是协商还是经过法院诉讼,对于夫妻的房产总会有一个解决的方法,可以是卖掉房屋共同分割也可以是归一方所有等等都可以,如果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的话,按照规定需要办理房屋转移......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


·关于违约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关于违约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违章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
      违章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政府对于建筑建设都有详细的规划,通常没有经过合法审批手续而修建的建筑都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可能许多人对......


·责任认定作为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
      责任认定作为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应当是顺理成章无可非议的,但直接作为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的依据等于公安机关行使了法院的权力。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者诉讼中......


·一、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夫妻一方给别人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把共有财产给别人的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如果要追究的话,可以依法起诉。《婚姻法》第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区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