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诉讼中申请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申请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诉讼中申请赔偿需要满足他人实施了家暴或者是有出轨等的行为,否则即使其提出请求,法院虽然也会受理,但是在审查不满足条件后,并不会要求另一方主体支付赔偿金,并且此时提出请求的主体,还需要支付多余的律师费等费用。二、诉讼离婚请求赔偿时哪些问题需要注意既然请求离婚赔偿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那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情况:1、“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2、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3、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46条所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概而言之,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损害赔偿请求是以法院判准离婚为基础,且必须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换句话讲,如果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没有提出赔偿,或者法院没有准予离婚,那么无过错方是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简单的说离婚时想要获得另一方的赔偿金,就必须要能够举证对方是存在着过错的,否则将不会获得赔偿金。对于家暴或者是出轨等都属于过错的行为,这些情形的出现,只要是有证据,就可以直接以此为理由,起诉办理离婚手续。
  
  
  
总结:离婚诉讼中申请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诉讼中申请赔偿需要满足他人实施了家暴或者是有出轨等的行为,否则即使其提出请求,法院虽然也会受理,但是在审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在农村土地使用过程中,原持有人因为某些原因会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比如承包期限到期,原持有人死亡需要继承人持有土地等等,很多人不知道土地使用权......


·刑事案件办案时间以及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办案时间以及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刑事办案流程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


·合伙在加拿大开公司股东的居留如何办理?
      合伙在加拿大开公司股东的居留如何办理?合伙在加拿大开公司股东的居留到国外的有关管理部门来进行一个申请,需要携带好自己的一些身份证明的材料,还有护照等,并且这样的一种合伙关系的话,是有......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内容有什么?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内容有什么?诉前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


·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有什么流程?
      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有什么流程?在许多房地产公司无暇分身时,会设立法人并授予职权,来帮助自己处理一些公司事务或者参加一些会议。如果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的话,需要哪些流程呢?什么情况下法......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一、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之所在为您提供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的范本,是为了让购房者可以提前“见识见识”商品房的认购书的“庐山真面目”。只有在事项认识、了解和分析的......


离婚诉讼中申请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