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证明商标有哪些 证明商标的特征有哪些

  证明商标有哪些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另一类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二、证明商标的特征有哪些?(1)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此,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4)证明商标的准许使用程序是一个公平开放的程序,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达到证明商标所要求的标准,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之后,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所有人无权拒绝;(5)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其注册、使用及管理必须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与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利益;(6)在商标的转让上证明商标有着自己独特之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给具有相应检测和监督能力的法人;(7)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三、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不同是什么?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证明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只须按《》及《细则》规定提交申请。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手续,发给《准用证》。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证明商标属于商标中的一种类型,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服务商标、文字商标等等。商标所有人在申请证明商标的时候,也是要按照规定提交一定的文件,就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商标图样,而要是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还应该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总结:证明商标有哪些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重婚罪怎么办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涉嫌重婚罪怎么办理?涉嫌重婚罪的处理方式是自己提出诉讼或者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现实中,如果被他人起诉犯重婚罪的话,为了当事人的利益着想,最好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
      现在劳动者辞职跳槽很频繁,尤其是年轻一代。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无疑出于弱势地位,所以需要法律的保护,为此,《劳动合同法》给了劳动更多的自由和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无限制地使用自......


·共同盗窃未遂案件是否存在犯罪中止?
      一、共同盗窃未遂案件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存在。具体有以下两方面内容:其一,实行犯的未遂情况。由于复杂共同犯罪的特点,共同犯罪人不尽然都是共同犯罪的具体实行犯,所以共同犯罪停止形态的讨论......


·代驾出事故扣分吗,代驾要注意哪些事项
      代驾出事故扣分吗,代驾要注意哪些事项代驾的发展非常迅速,现在几乎各个城市中都可以请代驾,通过代驾我们就能够在开车参加宴会后喝酒请代驾送我们回到原本需要去的地方,通过代驾可以方便做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在职员因公受伤经过工伤司法鉴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向职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对于那些无法痊愈或者及时痊愈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企业可以解聘该职员,并支付相应的......


·哺乳期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哺乳期内哪些情况下可以离婚
      要是孩子尚处于哺乳期的,夫妻感情破裂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我国法律对哺乳期内离婚作出了一些限制,尤其是在男方提出离婚的时候。那么您知道哺乳期起诉离婚该注意什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


证明商标有哪些 证明商标的特征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