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财产调查取证通过法院可以不?

  一、起诉离婚财产调查取证通过法院可以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应该由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确实非本人原因导致不能取证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一般法院调查包括法院依职权的调查取证和给律师签发调查令进行调查两种。
  
  
  法院审理案件,遵循的是中立,公正的原则,对于一方提出的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收集证据。除非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会收集证据。离婚案件审判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非非因本人的原因导致收集证据不能的情况,可以申请法院依法取证。比如对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个人是查不到的,只有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9、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三、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因为财产分割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话,原告是举证的一方,应该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证据等。如果因为客观原因自己实在不能取证的,可以委托法院调查取证。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签发调查函让律师参与调查取证。
  
  
  
  
  
总结:一、起诉离婚财产调查取证通过法院可以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带哪些资料
      一、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带哪些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5、法人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字;6、原公司......


·青少年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现在犯罪率的低龄化对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许多青少年由于年轻气盛,十分容易发生与他人打架斗殴的情况。那么对于青少年寻衅滋事罪在刑法上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青少年寻衅滋......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


·公司可以辞退患病员工吗?
      公司可以辞退患病员工吗?1、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什么一个公司具有良好治理结构对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壮大十分重要。但是很多公司目前的治理结构是不合理的。那么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什么?怎么......


一、起诉离婚财产调查取证通过法院可以不?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