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可以第三次退侦吗?

  一、检察院可以第三次退侦吗?检察院是不可以第三次退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二、司法解释1、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2、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3、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4、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进行退侦处理的,一般是在审查后发生不符合进一步进行司法程序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重新侦查,但如果两次退侦后不能认定犯罪事实的,则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具体情况应当由检察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认定,避免出现司法程序错误。
  
  
  
总结:一、检察院可以第三次退侦吗?检察院是不可以第三次退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办他项权证需要多久时间?
      在我国,无论干什么事可以说都已经有与之相对应的证件了,结婚有结婚证,生孩子有准生证,开店有营业执照,买房子还有房产证……并且这些种种证件都是只多不少,可以说,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这......


·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离婚?
      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离婚?一、法院裁定离婚案管辖异议的依据是什么?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书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书的内容是什么?(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1.文书制作要点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制作要点是: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


·没有任何公告就来征收基本农田,合法吗?
      没有任何公告就来征收基本农田,合法吗?没有征地公告要征收土地,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可以拒绝被征用,要求政府公布征地文件后再征收。“两公告一登记”是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做出的强制性规定......


检察院可以第三次退侦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