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叫偷税漏税应怎样处罚

  什么叫偷税漏税应怎样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客观上未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但结果是未缴或少缴税款。2、偷税漏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1、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2、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3、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4、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5、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6、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7、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8、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9、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10、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11、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12、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13、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14、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法律上规定的公民应尽的义务对谁都不能例外,如果人人都能偷税漏税,国家的财政来源根本就没办法保障。其次,缺少了税收制度国家各方面的建设肯定都会受到很严重的影响的,因为没有钱什么也都发展不起来。因此,作为税务机关就有义务维护税收制度,打击偷税漏税。
  
  
  
总结:什么叫偷税漏税应怎样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肇事罪一死一重伤会不会判刑?
      交通肇事罪一死一重伤会不会判刑?一、交通肇事罪一死一重伤会不会判刑?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重伤,肇事司机是否会被判刑,关键要看其在事故中承担何种责任,如果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关于旅游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关于旅游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关于旅游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分则中,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不同地区法院的法官判案时也出现诸多差异,有的判决甚至......


·公安部门扣押手机多久能退还?
      您都知道,公安部门在办案时,是无权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的,但如果与案件有关,则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封或者扣押。那么扣押手机多久能退还?如果手机被证实与案件无关,公安部门会在三日内退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在我国,土地是国有的,个人或组织一般都只有土地使用权,即国家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机构,受让方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国家对于这方......


·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规是什么?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规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


什么叫偷税漏税应怎样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