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订立一份民间借款合同及其注意事项

  订立一份民间的借款合同,首先要注意的是该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前提范围之内。民间借款合同的种类包括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因为个人资金紧缺周转不过来,导致出现很多民间口头上的借款,通常是亲戚朋友,生意合作伙伴,就在此时此刻,往往都会出于碍于情面,或者是出于过度的信任,而没有做到立好民间借款合同。这样子的话,一旦借款人否认,那么出借人的就很难得到保障债权,就算你诉讼到法院上,也很有可能基于无法举证,也就是没有证据而面临着陷入败诉的结果。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一份书面的借贷协议也就是民间借款合同,里面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的种类、货币种类、借款数额、借款的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的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当面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切记妥善保存。如果借款的数额比较大的话,建议最好签订一份内容比较详细的书面借款条约,这对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此时如果对自己合同的签订没有一定的把握的话,可以去聘请律师帮助制定一份合同。在民间借款合同中明确违约的责任民间借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就是借款人所违约的责任。出借人在订立好合同,将借款金额交给借款人之后,出借人在该合同中就没有什么义务要承担了,所以一般都要明确借款人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未按时还款的话应当要承担什么责任。延迟还款的画也要承担什么责任。而且延迟还款是否需要订立延迟的天数而付多少违约金等。让借款人提供担保,降低风险,担保一般分为3种,就是保证、抵押、质押:(1)保证就是借款人可以叫保证人商量好,当借款人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需要帮助借款人履行相关借款条约的内容。连带责任保证就是当借款人在超过借款期限范围内没有履行好相关的义务,借款人可以找保证人要求其承担借款人保证范围内的责任与义务。还有一个就是一般保证,就是借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好,在借款人经历过仲裁或者审判的时候,导致借款人财产冻结不能履行相关债务的时候,保证人可以为其承担保证范围内的法律责任。(2)抵押既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给占有,使得该财产作为债务的担保和保证。在借款人没有在规定的范围内履行相关的责任与义务的时候,出借人有权利依法将该财产变卖所得的金额转换成借款人的借款金额。注意,这个条款要设定好抵押权,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制订好并且签订好抵押合同,在双方签字后,该合同生效。(3)质押含有动产质押和权利的质押。动产质押定义:借款人将自己的动产交给借款人所拥有,也就是用自己的财产来做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出借人可以有义务占有。权利的质押就是指当借款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时候,出借人有权利将该动产变卖受偿。可以设定权力的质押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
  
  
  
总结:订立一份民间的借款合同,首先要注意的是该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前提范围之内。民间借款合同的种类包括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拘留到批捕的过程是多久?
      一、拘留到批捕的过程是多久?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竞聘上岗失败,并不存在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昆山工伤鉴定过程(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


·个人厂欠钱不还怎么办?
      个人厂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采取法律措施,强制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个人厂老板恶意拖欠工资,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


·行政不作为案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不作为案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不作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规定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规定是什么?现在的社会发展越来月越快,随着人需求的增长,工程也越来越多。我国近几年大型工程以及逐渐完工投入使用,世界瞩目的工程首先考虑的是这个工程的安全性问题,......


如何订立一份民间借款合同及其注意事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