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谁出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时间一般是在伤者治疗时间过后就应该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是出院之后的三个月。同时伤残鉴定也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特定的时间那么伤残鉴定的结果是不生效的,所以说我们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做伤残鉴定,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以申请延期。
  
  
  
总结: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子公司有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子公司有关规定是什么现如今,很多人有了能力,资金,人脉等条件都会选择自己开办公司,这样也会赚取更多的利益,也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还会发掘出自己无限的潜能。但是,成立一个公司也需......


·私企强迫劳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私企强迫劳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生活中非常多的民间借贷行为,因为一些人资金周转有问题,所以就会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那么关于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规定是怎么样的?如果借款当事人对逾期利息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如果没有规......


·妻子能查询丈夫名下的存款吗?
      妻子能查询丈夫名下的存款吗?妻子不可以向银行查询丈夫个人存款,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内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容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


·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对于普通人来讲申请商标注册是一件比较麻烦,同时也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因此很多人会选择委托代理机构来帮助自己进行商标注册。此时涉及到选择代理机构的问题,同时也要......


·交通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和调查取证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和调查取证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对行政处罚中的立案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很多人对于是否立案及立案标准有疑惑。交通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和调查取证是......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