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工伤提前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一、吉林工伤提前退休待遇是怎样的?吉林工伤提前退休的职员可以享受单位支付较大数额的补偿金等的待遇,在我们国家是会有固定的退休年龄,当达到这一年龄的时候就需要进行退休,但是当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也是需要提前退休,工伤是会意外发生,导致人员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是会要求提前退休。二、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公务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前退休?《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明确,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四、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提前退休的程序1、首先,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自愿提出申请。公务员自愿提出申请是提前退休的启动程序,只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自愿提出了退休申请才能够让其提前退休。否则,就算公务员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任何个人、单位都不得令其退休。2、其次,任免机关批准其提前退休。任免机关在接到公务员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请后,应当审查该公务员是否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不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的,不予批准;如果该公务员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就应当批准。对于任何单位的职员一般都是需要在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才可以的,但是不少的职员由于受到了工伤等的原因,导致了已经不能再继续的满足工作强度的要求,若是单位继续让其就职,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故此会支付补偿金之后让其离职。
总结:一、吉林工伤提前退休待遇是怎样的?吉林工伤提前退休的职员可以享受单位支付较大数额的补偿金等的待遇,在我们国家是会有固定的退休年龄,当达到这一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口头遗嘱是不是要式行为?
一、口头遗嘱是不是要式行为?口头遗嘱是口头形式,不是要式行为。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由于口头遗嘱是以口述形式来确定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非书面形式,且具......
·可以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是很重要的证据,可以决定案件的最终走向。所以当事人遇到司法鉴定与事实不符是,可以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复议。但这个复议程序,也不是所有情形都适用。这里就帮您整理出,可......
·建筑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有哪些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风险,其实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防范风险。我们只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并有效的采取措施,才能减少对事故的发生。在建筑工程质量风险......
·申请人如何看是否已完成续展
申请人如何看是否已完成续展一、申请人如何看是否已完成续展?一般续展成功,商标局会按照申请地址寄送一个续展证明的,并且国家商标网能查到的,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
·一、买卖不破租赁恶意租赁适用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恶意租赁适用吗?买卖不破租赁恶意租赁是不适用于该原则的,那么恶意租赁中的关系方也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如果事先房屋已经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在约......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一、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
一、吉林工伤提前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