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竞业禁止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竟业禁止的立法散见于《公司法》、《合伙法》等法律文件中。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合伙法》第30条、第71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口合伙人违反本法第30条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52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保险法》第124条第2款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我国法律只规定在职时的竞业禁止,而对争议纠纷最多的离职后的竞业禁止,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为了解决日益增多的竞业禁止纠纷,我国一些地方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有些部门制定了行政规章。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7条对竞业禁止作出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都规定了竞业禁止,但都局限于技术秘密的保护。如《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8条规定:企业可以与知悉或者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口2002年5月生效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竞业禁止的规定突破了技术秘密的局限,可以涉及到除技术秘密之外的商业秘密如经营信息。其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结:我国有关竟业禁止的立法散见于《公司法》、《合伙法》等法律文件中。《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有何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有何区别?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二者容易混淆。如何有效地把握二者的区别,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二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
·公司在试用期辞退提前几天告知
公司在试用期辞退提前几天告知一、公司在试用期辞退提前几天告知?在试用期辞退不需要提前告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可以随时辞退职工: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
·网贷逾期一年一万利息会有多少
网贷逾期一年一万利息会有多少?现在互联网金融非常发达,不少年轻人有资金需求的时候都通过网贷公司解决。网贷的利率往往比较高,您借钱后应该及时归还。有时候,一些人借到钱后马上挥霍掉,导......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孩子的生活来源的一大部分,当子女抚养费不够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吗,在法律上有此规定吗,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
·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新签劳动者的花名册;(二)到期的劳动合同及劳动者......
·夫妻离婚房子归谁,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房子的归属一直是离婚案件中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关于夫妻离婚房子归谁的问题,法律根据购房时间、夫妻双方购房出资和房产证登记用户等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规定。你可以根据......
我国有关竞业禁止的法律法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