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未提供劳动条件?

  一、什么是未提供劳动条件?工资、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都属于劳动条件。劳动条件的概念在法学界仍然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有的学者认为,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生产资料或者说是物资条件;有的学者认为,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还有学者认为,劳动条件包括工资待遇、劳动环境、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从理论界争论来看,学者实际上对劳动条件概念外延如何界定产生了分歧。实际上,劳动条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聘用,提供劳动而言,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劳动时间等都可以看作是劳动条件,这是广义劳动条件的概念。狭义的劳动条件则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所必须具备的工作条件。从狭义角度来看,劳动条件概念引起争议就是,劳动条件是否包括劳动保护。二、未提供劳动条件的司法解释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中,都把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列为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一个条款,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1项关于劳动者及时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规定中,也把劳动条件和合格安全生产条件并列为一项。从立法上来看,劳动条件包括了劳动保护条件。有关劳动条件的规定和需要,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进行详细说明,在劳动得就职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相关劳动条件的,则构成了用人单位违反用工规定,是需要追究相关责任的。
  
  
  
总结:一、什么是未提供劳动条件?工资、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都属于劳动条件。劳动条件的概念在法学界仍然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欺诈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双方离婚办理手续时,手续齐全,并且没有违法法定程序的情形,即使出于欺诈,仍然会被认定为有效的离婚。因为离婚属于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具有社会公信力。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民事诉讼是依据民事法规,在所有当事人和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双方对各自的权益全力的争取的一种活动。仲裁是诉讼当事人确定放弃争议,双方协商后,由法院作出......


·一、离婚把孩子留给女方要给女方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把孩子留给女方要给女方多少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


·一、夫妻双方起诉离婚调解是谁调解?
      一、夫妻双方起诉离婚调解是谁调解?夫妻双方起诉离婚,一般有权调解的对象是: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事实上,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


·一、第一次醉驾会判刑吗?
      一、第一次醉驾会判刑吗?能判多长时间?第一次醉驾不是拘留,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


·上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发生医疗纠纷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要封存病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一式3份,或医患双方......


一、什么是未提供劳动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