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辩护文书具体有哪些种类

  一,刑事诉讼辩护文书具体有哪些种类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管辖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立案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之间受理或侦查刑事案件时在职权范围上的分工。1、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2、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就是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具体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一般程序操作在既定的基础上才可以进行,但是存在不少的难度,毕竟只要自己的环节处理存在问题就会导致自己的诉讼效力大打折扣,但是一旦自己对于的事情的关心程度的过高进行专业人员的聘请,那么就需要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以及金钱。
  
  
  
总结:一,刑事诉讼辩护文书具体有哪些种类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
      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一、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率《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


·法律规定公司增资要多少钱?
      法律规定公司增资要多少钱?第一、先到工商局变更注册资本,需要增多少就变更成多少。工商局的程序一般都是,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后预约交件-取出新执照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既可。如果不想马上入资......


·公司被收购会被买断工龄吗
      看情况: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有效,工作年限计入到新的公司,不会买断工龄;二、劳动者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会买断工龄,工作年限重新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


·强制辞退赔偿的标准有哪些?
      强制辞退赔偿的标准有哪些?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


·在父母离婚后女孩抚养费是多少
      在父母离婚后女孩抚养费是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拍卖破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拍卖破租赁吗?拍卖财产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


刑事诉讼辩护文书具体有哪些种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