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应在十五日内办结。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也就是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之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结算工资,并按规定办结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发放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签署劳动双方合同中并未体现关于工资发放具体时间,人事部说明为次月20日发放本月工资,实际发放情况为间隔2个月才发,即,1月份的工资,到3月20日才发。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反劳动法?如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提供具体条例或解决方法。
  
  1、你所在单位这种情况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2、《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5、所谓“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6、你所在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和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用人单位是有权利辞退员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辞退的时候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把工资和经济赔偿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全部发放完毕,这样才不会引起什么劳动纠纷,所以,一切都必须要按照劳动法的程序来。
  
  
  
总结: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应在十五日内办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生活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刑事犯罪的时候,对受害者的财产造成损失,那么受害者自然是有权利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的。不过民事赔偿和刑事案件的......


·一、离婚协议的抚养费过高是否能够调整?
      一、离婚协议的抚养费过高是否能够调整?离婚协议定下的抚养费是可以修改的。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一是夫妻双方根据实际需......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模板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总有些意外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当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时应该如何写申请书呢?再写申请书中有哪些注意呢?如果申请人无法书写可否他人代写呢?其申请流程是?下面就是因......


·未婚生子要交罚款的么:
      未婚生子要交罚款的么:不属罚款,而是由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一种行政性收费。但是在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社会抚养费也就相当于罚款,只是称呼不同而已。数额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计算。第四十......


·醉驾浙江省新规是怎样的?
      醉驾浙江省新规是怎样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登记的条件是什么一、民法典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4、有开......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