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案子从检察院退回公安是什么原因

  一、案子从检察院退回公安是什么原因《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二、为什么检察院退回案子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中国法律代表着严谨,即便嫌疑人有违法行为,也怒可以直接进行逮捕判刑,需要根据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立案侦察,只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判刑。退侦对当事人来说有一定的好处,说明犯罪证据不足,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维护个人没有犯罪的行为。
  
  
  
总结:一、案子从检察院退回公安是什么原因《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犯有信用卡诈骗罪的信用卡表现形式
      现代社会生活中,我们早已处于金融信用时代的洪流中,每个人都办理了各大银行各式各样的信用卡,用以消费、透支、还贷等等,但往往我们信用卡也会被不法犯罪分子利用来谋取利益。那么,作为犯罪......


·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 一、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一、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1、协商2、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


·一、婚前卖的房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卖的房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卖的房子,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是不能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


·平安养老险是什么?
      平安养老险是什么?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平安养老不断创新与突破,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公司经营绩效持续提升。自2006年重组成立至2014年,八年间,公司经营业绩骄人:整体以年均8.7%的......


·2023离婚财产哪些不能分割?
      离婚财产哪些不能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


·劳动合同到期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赔偿1、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


案子从检察院退回公安是什么原因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