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招标关于注册资本限制是否合法?

  招标关于注册资本限制是否合法?对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加以限制具有明显的歧视性,显失公允,未平等地给予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机会,排斥了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的资格。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招标过程中要遵循哪些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保证充分的透明度,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公开,保证每个投标人能够获得相同信息,公平参与投标竞争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也为当事人、行政和社会监督提供了条件。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各程序环节中一视同仁地给予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机会,并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性内容或者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等。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必须依法设定科学、合理和统一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并严格据此接受和客观评审投标文件,真正择优确定中标人,不倾向、不歧视、不排斥,保证各投标人的合法平等权益。为此,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等作了相关规定,以保证招标投标的程序、方法、标准、权益及其实体结果的公正。综上所述,在政府采购商品及服务过程中,一般是要公开招标,不得暗箱操作。在招标过程中,要遵守三公原则,不得限制投保人的注册资本。如果对注册资本设置高门槛,就是一种歧视,这样,作为投保人,可以到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招标关于注册资本限制是否合法?对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加以限制具有明显的歧视性,显失公允,未平等地给予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机会,排斥了潜在供应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行贿200万会怎么判刑?
      一、对于行贿200万会怎么判刑?行贿200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一、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


·离婚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发的出现
      离婚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发的出现,而我国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是必将人性化和谨慎的。会相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再对案件受理。而往往一审中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的。在没......


·怎么样争夺抚养权 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最放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因此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就希望日后可以由自己来实际抚养孩子。但要是双方都是这样想的话,可能就会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可能就......


·在日常生活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缴纳相关的税费的时候,会听到一个名词,那就是劳务所得。要知道,这劳务所得,是与我们所熟悉的工资收入、薪水是完全不同的。但是,有一点却是一样的,那就是这劳务所得也......


·财产分割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分割遗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按《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1)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2)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3)同一顺序继承人原......


招标关于注册资本限制是否合法?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