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分割财产年限是多久?
一、离婚分割财产年限是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二、重新分割财产的期限离婚时一方隐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至次日起计算。离婚后要求确认夫妻七分割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等,因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有关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的提出必须在诉讼期限内进行,如果超出了诉讼期限的规定,那么其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在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所以当事人必须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进行合法的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请求。
总结:一、离婚分割财产年限是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如何书写?
一、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如何书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订立了书面协议,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与劳......
·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
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一、如果学生的学籍档案丢失怎么办?1.丢失学生学籍文件后,首先致电当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自己的档案丢失,需要重新补办哪些材料,然后询问学校需要携带什么。由于......
·餐饮股东分工和职责怎么确定?
餐饮股东分工和职责怎么确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东之间协商好,书面约定即可,没有固定的分工,也可以根据投资额占总注册资......
·音响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怎么样确定的?
音响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怎么样确定的?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
·文物司法鉴定的鉴定范围
文物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文化遗产,同时也做为商品在市场里流通。如此一来就会出现,法律的纠纷,那么就将需要文物司法鉴定机构来对文物进行鉴定,以此为诉讼提供专业意见,可见文物司法鉴定的重要......
一、离婚分割财产年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