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财政部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财政部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财政部规定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在三天内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分或者变相和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二、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
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一) 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 赌具和赌资;
(三) 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
(四) 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 倒卖的有价票证;
(六) 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七)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
前款第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
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
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收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违禁品,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以及非法财物价值在五百元以下且当事人对财物价值无异议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收缴。
追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追缴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退还被侵害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追缴。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 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 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与罚款不同的是,我国任何公民或者是单位被判处需要支付行政罚没款之后,不管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存在异议,其提出的返还罚没款的请求,一般是不会被行政机关受理的,若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实需要返还的,只能适用罚款返还的相关规定。
总结:财政部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财政部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财政部规定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在三天内执行,根据《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拒绝履行、违约的异同之处是什么?
拒绝履行、违约的异同之处是什么?违约分为预期违约与根本违约。这其中并不包括拒绝履行。其实两者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的,那么拒绝履行、违约的异同之处是什么呢?接下来本站的我们就为您......
·单位非法雇佣童工归哪个部门管
单位非法雇佣童工归哪个部门管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
·一、买卖二手房需要什么程序?
一、买卖二手房需要什么程序?(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
·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了什么
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了什么一、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了什么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
·工伤认定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做了较多的限制,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
·手机贷款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手机贷款逾期多久会被起诉一、手机贷款逾期多久会被起诉?每个平台的催款方式不一样,一般逾期半年以上会被起诉。建议尽快偿还欠款,造成严重逾期将面临:二、不还的后果是什么?1、承担高额逾期费......
财政部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