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子女虐待老人怎么处罚?

  子女虐待老人怎么处罚?
  
  一、子女虐待老人怎么处罚
  
  《宪法》第四十九条第3款: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虐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立法规定和实践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为次数频繁的,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极易出现严重后果。例如,有的丈夫在妻子生女婴后的一个月内,先后毒打妻子10余次;有的儿女对因卧床不起的老人一次又一次地不给饭吃,一个月内就达20余次,等等。
  
  (3)虐待的手段。实践中,有的虐待手段十分残忍,使用这些残忍手段,极易造成被害人伤残和死亡,应以情节恶劣论处。至于打耳光、拧耳朵等虐待行为,便不能认为是手段残忍,一般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
  
  (4)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其中有的后果严重,凡发生了严重后果的,都应以情节恶劣论处。
  
  当然,判断是否“情节恶劣”,可以根据上述诸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也可以根据其中的一个方面加以分析认定,
  
  2、从犯罪的对象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关系,如夫妻、父子、兄弟姐妹等。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不构成虐待罪(但如果因虐待行为直接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严重,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按其他犯罪论处)。
  
  法律中规定,作为成年同时具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老人是负有赡养的义务,这就要求不能对老人有虐待、遗弃等行为,若是实施虐待、遗弃行为,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节之后,则可以认定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如虐待罪、遗弃罪,之后就可以依法追究子女的刑事责任。
  
  
总结:子女虐待老人怎么处罚?一、子女虐待老人怎么处罚《宪法》第四十九条第3款: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禁止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方肇事逃逸是全责吗?
      对方肇事逃逸是全责吗?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继承法规定遗嘱的五种形式是什么?
      继承法规定遗嘱的五种形式是什么?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共有五种法定遗嘱,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


·保险原则案例包括哪些?
      一、保险原则案例都有哪些?1、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有四个成立条件:......


·股权转让后股东签字有什么效力?
      股权转让后股东签字有什么效力?一、股权转让后股东签字1、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由非转让股权的股东签字,转让股权的股东不需要在本次会议决议上签字。新股东在决议通过后才属于本公司股东......


·四川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四川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机动车辆如果在这个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当中存在着责任的话,那么死亡进行的伤残赔偿金的最高的限额是不能够超过11万元人民币的,而医疗费用......


·如果一个16岁用刀砍伤别人不赔偿是什么结果?
      一、一个16岁用刀砍伤别人不赔偿是什么结果1)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子女虐待老人怎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