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一、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或辱骂对方,则不构成名誉权。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也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享有名誉权。
  
  
  二、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则: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三、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2、行为人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后果。
  
  
  由于名誉权本身具有特殊性,因而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与一般侵权后果的表现有所不同,前者较为隐蔽,且举证比较困难。如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法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商誉下降、磋商中的合同被终止等。我国还没有明文规定名誉权损害后果的具体表现形式,而涉诉的名誉权案件也一直由法官自由裁量,对于是否存在损害后果及后果严重性,没有法定和统一的衡量尺度,这也是完善名誉权保护制度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4、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社会生活中也不仅是妇女才享有名誉权,国家法律制度保护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自然就包括名誉权。绝大多数的人肯定都非常爱惜自己的名誉,对于他人侵犯自身名誉的行为也没有必要隐忍,可是,侵犯名誉权的这种行为主要还是参考基本的民法典的。
  
  
  
  
总结:一、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建造师行贿后必须注销吗
      一、建造师行贿后必须注销吗?建造师在中标后行贿犯罪还在有效期内肯定不能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3 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


·银行卡丢了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吗?
      一、银行卡丢了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吗?1.对银行卡进行口头挂失。一般银行都会提供电话挂失业务,发现银行卡丢失时要第一时间打电话到开户行说明卡片丢失情况。这时,您需提供卡号、余额、姓名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新《民法典》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法体系,维护了公民特别是老人、妇女、儿童的婚姻家庭权益,维护了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在经过无数次的修订......


·网络诈骗不超过2023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网络诈骗不超过2000,不足以进行立案调查。但是,诈骗金额到达2000元之上的受害者可以依法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您在遇到网络诈骗的时候,要及时报警来进行处理。在平时的生活中应当谨......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受到其它人诽谤时,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中,民事责任是重要的一种,针对的是行为人民事违......


·分手费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手费不属于法律上面的概念,仅仅是人们在生活中的习惯用语,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这种分手费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将......


妇女权益保护法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