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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吗?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吗?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一)律师认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的。
  
  
  (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四)律师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应当要求公诉机关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对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吗?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具备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
  
  
  2、两名律师以及《律师执业证》;
  
  
  3、《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持本人的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会见的时间、次数不限。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检察机关不派员在场。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监视居住的场所进行,会见其他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司法机关逮捕之后的工作是比较重要的,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若是有担保人能支付高额的质保金,同时犯罪者还满足其他的条件,此时就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的。在取保期间,是不得离开户籍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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