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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37天移送审查起诉是否合法

  一、逮捕后37天移送审查起诉是否合法?
  
  
  1、逮捕后37天移送审查起诉是合法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3个月不能办结的,可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仍不能侦结的,可再延长二个月
  
  
  2、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二、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审查起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168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法律上没有规定逮捕以后的37天之内公安机关就必须要移送案件,所以有些刑事案件可能都不够一个月就被移送审查起诉了。作为长期从事刑事侦查活动的这些公安干警,案件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才能移送审查起诉都是非常清楚的。审查起诉工作对提高办案质量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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