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息是否属于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一、罚息是否属于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能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
第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关于欺诈行为,人们看法不一。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第三,惩罚性赔偿以消费者有实际损失为要件。这里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笔者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要支付一定代价,如果支付一定价金所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不真实的或者质量有瑕疵时,他本身就受到了损害,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其他无形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金。
第四,必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因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该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究经营者双倍赔偿的责任。
二、作为民事责任重要形式之一的惩罚性赔偿,其重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
2、认定是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基础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
3、惩罚性赔偿是严厉性程度最高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
4、惩罚性赔偿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
罚息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在车辆的违章处理上,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则必须导致罚息或者滞纳金的存在,这就属于交警部门对当事人惩罚性赔偿金,具体的惩罚性赔偿金的认定,应当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结实实际进行认定。
总结:一、罚息是否属于民事惩罚性赔偿金?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他项权证过2年有效期怎么办?
他项权证过2年有效期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他项权证过2年有效期怎么办?他项权证到期后,当事人直接去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的续期延展手续。他项权证过期有效,可以对......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只要我们是在劳动关系中出现个人人身伤亡情况的话,是可以对雇佣我们的企业单位要求赔偿的,工伤补偿问题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频频提到,这是因为当前这种情况比较容易......
·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
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一、先行赔付的定义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
·聚众斗殴可以判管制吗
可以,要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方面决定。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
·一、自诉重婚罪能得赔偿吗?
一、自诉重婚罪能得赔偿吗?夫妻一方以一方重婚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原告要求赔偿的,法院应采纳,至于具体赔偿多少,还是要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及法官的裁量。重婚罪......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合法辞退补偿15个月的工资,违法辞退补偿双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罚息是否属于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