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公示是否合理
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公示是否合理一、存单质押贷款以登记为主的公示方式的确立 在比照有体物的抵押和质押制度而设立的权利质押和权利抵押中, 我们看到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例, 在不动产权利 , 如用益权、地上权、永佃权等 ,往往设定权利抵押, 不必移转占有此种权利 ,并强调登记作为公示手段。在动产性权利 , 如各种债权、股权、有价证券权利上, 往往设定权利质押, 必须移转占有权利及权利凭证 ,除股权和知识产权外多以交付和通知为公示手段。不同的是,我国民法典一改过去质权大多以占有或占有的移转 (交付 )作为公示方式的做法 , 大幅改革采用登记作为权利质权的公示方式。以没有权利凭证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以及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出质的 ,统一采用登记作为公示方式 , 同时确定了不同的登记机关。应该说 ,要求绝大多数的财产权设定质押采用登记的公示方式有助于增强权利质权的公信力 ,以保障交易安全。这也是和国际上的发展趋势相吻合的。二、存单质押贷款登记的合理性 将登记作为权利质权设定的公示方式,当事人需要为此额外增加评估费用、登记费用等支出 ,增加了当事人的履约成本。但是其作为资讯揭露的媒介 ,一方面可以使潜在的债权人透过登记制度理解权利上的负担,降低了债权人调查与搜寻资讯的交易成本 ,保护潜在的债权人免于受到债务人的欺骗。另一方面,借由登记制度来解决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以存款单的质押为例, 民法典的规定和现实的运作以及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按照民法典第 224条的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 , 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即以权利凭证的交付作为权利质权的生效要件。而《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除了要求交付存款单以外 , 还要求以存单作质押申请贷款时 , 出质人应委托贷款行申请办理存单确认和登记止付手续。存单开户行应根据出质人的申请及质押合同办理存单确认和登记止付手续,并妥善保管有关文件和资料。从以上的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很大的方便性,也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从一个方面来讲,存单质押贷款登记人却要支付一些其他的费用,增加了当事人的财产负担,同时加重了成本负担,所以,存单质押贷款也是有利有弊的,我们应该做好防御风险的意识,才能更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利益。
总结: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公示是否合理一、存单质押贷款以登记为主的公示方式的确立在比照有体物的抵押和质押制度而设立的权利质押和权利抵押中,我们看到依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一、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什么?刑事赔偿程序的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审判阶段。各阶段的规定如下:1、侦查机关......
·母公司用注册资本注册子公司吗?
一、母公司用注册资本注册子公司吗注册一个子公司与注册一个独立公司是一样的.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
·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可以?
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可以?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可以的,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夫妻财产是可以进行约定的,但是这种约定的话,并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
·债权转让撤销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债权转让撤销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债权转让撤销权需要注意:一、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二、债权转让债权人是否通知债务人;三、债权转让时效;四、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对于撤销权行使的......
·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一、签土地征收合同的注意事项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
·最高法什么罪不能减刑
最高法尚未规定不能减刑的罪行。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都可以减刑,死缓也可以减刑(立即执行死刑的不能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
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公示是否合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