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职人员监视居住期限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公职人员监视居住期限最长时间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每一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果被监视居住,每一机关有权决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监视居住算刑事犯罪吗
  
  
  监视居住只是开始阶段的一个措施而已,和之后判刑与否没有必然联系,能不能算刑事犯罪要看法院判决。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监视居住可以见家属吗
  
  
  可以,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四、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视居住一般是符合条件的人才会实施这种行为而且我国对于监视居住也是有时间规定的,执法人员在办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我们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
  
  
  
  
  
  
  
总结:一、公职人员监视居住期限最长时间是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是怎样处罚的
      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的处罚,是按照现有的相关条例进行从重处罚。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的规定,如果经吹气检测,并将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后,血液酒精含量......


·滥伐林木10立方米如何处罚
      滥伐林木10立方米如何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


·传唤的程序及时间是怎样的
      传唤的程序及时间是怎样的一、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


·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的职责有哪些?
      由于目前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逐渐紧密,造成了很多国际商事纠纷的出现,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各国达成协议,创设了国际仲裁委员会,由各国派代表出任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为了确保能调节商事纠纷,也......


·醉酒驾车取保候审阶段被限行是否合理
      醉酒驾车取保候审阶段被限行是否合理?合理,因为涉嫌醉驾的话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而且取保候审期间也有一定的要求,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


公职人员监视居住期限最长时间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