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批捕后侦查做些什么?

  一、被批捕后侦查做些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侦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 刑事诉讼可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大程序阶段,侦查活动主要在侦查阶段进行,但在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依法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检察院如果在审核批捕过程中,认为证据会让公安机关对该案件进行补充侦查,而侦查是指在检察院未进行批捕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证据的搜集,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是不需要进行补侦的,只有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的时候才会进行补充侦查。
  
  
  二、逮捕后的相关程序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以上为一审程序
  
  
  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对于被拘留的对象,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公安机关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复议、复核期间,对于已经被拘留的对象,公安机关必须释放。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如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必须纠正,并需要将纠正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如果是检察院已经依法批捕了,一般都会判刑,逮捕后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移交给法院审理,这个过程有可能几个月的时间,被逮捕后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综上所述,被批捕后就需要即刻对嫌疑人进行逮捕,但是逮捕并不意味着马上会对嫌疑人判刑,只是说案情进入了一个侦查阶段,侦查阶段的具体时间还是根据案件的走向决定,但是一般不会超过七个月,平均时间是两个月,如果有其他情况还是可以继续申请下一个侦查阶段。
  
  
  综上所述,逮捕后的侦查就是公安机关对于未查明案情依法对被逮捕人进行强制性限制人身自由从而进行讯问等一系列调查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中的情况,因此被逮捕的人只是嫌疑人并不一定会被判刑,最后的判决结果要等案件查明后来决定。
  
  
  
  
总结:一、被批捕后侦查做些什么?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未结婚小孩抚养费多少钱
      现在未婚生子的情况逐渐的多了起来,但因为父母之间属于同居关系,并不稳定,因此出现分手的概率就比较大,此时在小孩的抚养问题上面处理就比较棘手。但无论如何作为小孩的亲生父母,不管他们之......


·构成逃税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逃税罪既遂怎么处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


·非诚勿扰商标抢注之后怎么办
      非诚勿扰商标抢注之后怎么办一、非诚勿扰商标抢注之后怎么办1.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2.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3.商标被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是我国的两大重要的基本法律。刑事法律主要对象是犯罪程度严重给人民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民事法律主要......


·商标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商标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鉴于转让人拥有中国商标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等商品上的第__......


·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
      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不可以;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限需要销毁,也会保存其中的重要材料。......


被批捕后侦查做些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