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程序上对非吸案一般多久批捕?

  一、司法程序上对非吸案一般多久批捕?
  
  
  1、在逃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这个时间是无法确定的。
  
  
  2、被拘留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逮捕前)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二、刑事诉讼的程序
  
  
  1、立案
  
  
  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般会对案情进行审查,这一过程我们称之为立案。
  
  
  2、侦查
  
  
  刑事侦查是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査获犯罪人及在侦査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
  
  
  3、审查起诉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
  
  
  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4、审判阶段
  
  
  刑事审判是整个诉讼过程的核心阶段。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
  
  
  5、执行判决
  
  
  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对于非吸案的批捕程序,需要严格按照司法审理程序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涉及主观对非吸案件犯罪事实的认定上,必须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情况来进行处理,但必须在司法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事项的办理。
  
  
  
  
总结:一、司法程序上对非吸案一般多久批捕?1、在逃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这个时间是无法确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院开庭缺席会怎么判?
      法院开庭缺席会怎么判?法院开庭缺席会律所现有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决,两次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但民事案件一般不会用这种手段,会缺席审判。需要履行判决书的内容。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


·遇到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打
      很多人在遇到债务纠纷,准备找律师帮忙打官司的时候,都会问律师,自己的官司胜诉率有多高。其实,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要看怎么打、证据多不多等因素。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


·涉外结婚补领条件
      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多人在异国他乡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那么如果出现了涉外结婚证遗失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涉外结婚补领条件有哪些呢?以下将由网站将为您解答,请您继续往下阅读。涉......


·中秋国庆同一天工资怎么算
      国庆中秋同一天一起加班应该是4天班,中秋遇到国庆(无论重合与否),总数不变,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所以加班应该算四天。中秋国庆同一天,国庆中秋加班费还是3倍工资,不会叠加。劳动者在前三天......


·借调人员加班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借调人员加班费支付标准是什么?(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司法程序上对非吸案一般多久批捕?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