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前的注意事项
  1、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所以其价值很难有一个公证的评估。因此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前,必须对目标股权进行一个充分评估,否则股权价值评估过高是不能达到预期的担保作用。
  质押合同签订前,需要收集目标公司以下信息:注册资本的构成(现金资本、其他资本各占比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等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收集信息后建议请财务或外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
  2、了解目标公司的章程对股权质押是否有特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质押应当取得出质股东以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如果目标公司章程有更高的规定,适用该规定。所以签订质押合同前,一定要了解目标公司章程规定,同时收集目标公司股东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决议需要股东签字+手印)。
  3、股权质押成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在实践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质押合同有不同的规定,有些要求按照工商局自己的格式和内容制作合同,这就要求签订质押合同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当地工商局对合同模板是否有具体的要求。
   二、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
  1、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是需要提供相应资料,主要包括: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或名称及其出资额的公司股东名册;
  (3)质押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为了避免纠纷,应当在质押合同中明确这些资料应当由谁在合同签订后几天内提供。
  2、如果采用工商局的质押合同模板不能够满足担保的要求,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三、股权质押设立后的保障性条款
  如果股权设立后股权价值大幅度下跌,仍然达不到逾期的担保效果,所以需要在合同条款中设立相应的条款来保障我司的利益,要求对方提供其他相应的担保否则我司有权提前处置质押股权。
  1、 在合同设定出质人应当恪守诚信、善良、及时告知的义务。股权质押仅仅出质的是财产权利,出质人仍然能够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所以必要要求出质人不得作出损股权价值稳定的表决,或者应当阻止其他股东作出此类决议,同时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向我司告知任何可能影响股权价值的信息。
  2、 其他能够影响股权价值情形。根据《物权法》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由于在实践中很难证明出质的股权价值是否有明显减少,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具体的条件下我司有权提前处置质押股权。
  在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前、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以及股权质押设立后的保障性条款了解注意事项,从而保障投资方合法权益,进而保障投资安全,有利于促进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投资业稳定发展,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签订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前的注意事项1、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所以其价值很难有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补偿价低于市场价政府败诉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中指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照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被拆迁人孔庆丰认为补偿的价格......


·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怎么认定?
      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怎么认定?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我国公安机关对制毒贩毒活动打击力度很大,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人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毒品、毒资的情况。这种行为帮助犯......


·购车订单违约金逾期有规定吗
      购车订单违约金逾期有规定吗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


·婚前按揭房不能加名怎么办
      婚前按揭房不能加名怎么办?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房贷还清后增加名字的流程是:1、带上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俗称的三证)原件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


·在我国醉驾吊销5年能改吗?
      在我国醉驾吊销5年能改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包括了重新考试取得驾驶证,需要五年过后才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


·一、广西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包含哪些?
      一、广西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包含哪些?广西2018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包含:受害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误工日期的认定;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