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

  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
  
  
  《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这类相关的遗嘱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办理时应进行相关的公证。我国的法律机关对这类人员的财产进行相关的管理,在紧急情况下,还可以进行口头或者书写的方式,但需要有相关的证明人,进行相关的办理进行继承。
  
  
  
  
总结: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方违约合同怎么处理?
      对方违约合同怎么处理?如果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在履行过程当中,一方不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了,那么另一方也就是守约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合同有约定的金额的,......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很多业主并不能处理好这个问题,最好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一、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1、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2、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否可以销售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否可以销售一、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否可以销售建设部2004年7月20日发布施行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


·在我国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包括哪些?
      通常情况下许多人都认为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实际上,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以及法律上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在我国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包括哪些?那么,......


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