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

  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
  
  
  《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这类相关的遗嘱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办理时应进行相关的公证。我国的法律机关对这类人员的财产进行相关的管理,在紧急情况下,还可以进行口头或者书写的方式,但需要有相关的证明人,进行相关的办理进行继承。
  
  
  
  
总结: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盗窃800元如何定罪?
      一、盗窃800元如何定罪?盗窃800元会被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是由于涉案金额未达到盗窃罪刑责追究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


·科技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
      科技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想要成立公司就必须要有法人的存在,因为这关系到公司以后的发展以及公司一旦出现了问题责任谁来承担,所以说法人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对于科技公司来说,科技公司法人......


·羁押人员身份证能用吗
      受委托代为办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事务时,可以使用其身份证;否则,不能使用。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13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


·金融债务负担公式是什么?
      金融债务负担公式是什么?一、金融债务负担公式是什么?债务负担率=当年累积未清偿公债余额/当年国内生产总值×100%二、什么是金融债务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的下列负债:(1)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一、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一:控制权的逼空逻辑正在全面演变成为二级市场金融资本和一级市场金融/产业资本的博弈逻辑。试想,......


遗嘱去法院公证要多久办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