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对伤情可以重新鉴定吗?
民事诉讼对伤情可以重新鉴定吗?
一、民事诉讼对伤情可以重新鉴定吗?
可以,但需要申请并经过法院同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一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由于这是当事人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可靠性差,所以法律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作了较宽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即应予准许。在这里“有证据足以反驳”是指只要有证据支持反驳的理由,法院就应准许当事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种是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这种鉴定是法院委托的,有的鉴定机构还是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一般不会有所偏向。因此对这种鉴定结论要求重新鉴定,法律便设定了比较严格的条件。当事人必须要提出证据证明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或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法院才应予以准许。不再象第一种只要有证据支持反驳的理由即可,而是要求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鉴定结论的错误之处,方可进行重新鉴定。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三种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根据此条的规定,没有对当事人提出重新鉴定设定许多的条件,只要当事人不服即可重新鉴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它规定了时限,即必须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还有便是重新鉴定的机构有了改变,由市级变为省级医学会。
第四种是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第四种鉴定要求重新鉴定的条件与第三种鉴定几乎是一样的,都是在时间上进行了限制。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伤情不服的当事人是可以要求进行重新鉴定伤残的,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进行重新鉴定的时候还要慎得法院的同意,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所以,对任何不服的判决一定要及时的维护,不然过了时间就没有再进行的可能性了。
总结:民事诉讼对伤情可以重新鉴定吗?一、民事诉讼对伤情可以重新鉴定吗?可以,但需要申请并经过法院同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要求重新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云南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征收的。我国在二胎政策之前一直推行的是独生子女政策,因此在此之前对生育第二胎的公民会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过在实行二胎政策之后,对于不符合政策......
·刑事案件的上诉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的上诉抗诉的期限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
·在我国扣分违章怎么处理
在我国扣分违章怎么处理我国现如今是一个车流量非常大的国家,尤其是每年到了节假日,道路上密密麻麻的车辆更是为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即使在平时的上下班高峰期也是如此。所以说对于一些......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
·个人信息被盗用偷税漏税如何处理?
个人信息被盗用偷税漏税如何处理?可以诉讼,也可以直接通知对方停止侵权。向税务机构咨询下盗用你身份证注册的公司交税情况,若该公司有交过税,税务也会登记详细的资料,如果没有进行交税,向税......
·一、醉驾拘役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醉驾拘役执行流程是什么?1、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10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2、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
民事诉讼对伤情可以重新鉴定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