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规定的丧假具体有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具体有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根据《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另外,国家规定丧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的丧假。《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二、职工请丧假需要出示死亡证明吗一般不出具,但单元有相关规定的,职工应遵守。现实糊生活中,因丧假的特殊性,大多数单元不会要求员工出具亲属死亡证明。但是因为个体员工骗丧假的行为也是存在的。所以有的公司规定,职工请丧假必需填写告假单,并出具各项证明等,员工应予以理解并遵照执行。如员工确实存在严重违反诚信的行为,单元可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建议用人单单位在操作中可以更加人性化,有职工请丧假,尤其是直系亲属去世时,可派人上门慰问,温暖职工的同时,也对其告假理由是否属实起到了核实的作用,有时又何必非要依赖一张纸质的证明呢?就丧假的天数来看,通常是介于1-3天之间,不过要是路程比较远的话,也是可以再适当的多给予一些时间。至于哪些亲属过世可以请丧假,通常情况认为是父母、子女、配偶,这里的父母就包括合法配偶的父母。但是像祖父母、外祖父母过世,是否能享受丧假。一般来说是不行的,不过还是要看单位的规定,若是不能按照丧假对待,也是允许员工请事假或者年假。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国家规定的丧假具体有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为人报警诉讼时效中断吗?
      行为人报警诉讼时效中断吗?不会的,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主要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等......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一)、独立或包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现有认罪认罚规定的关系现行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对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程序及从宽量刑均有规定,但都散见其中......


·东莞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东莞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一、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


·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责任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责任由谁承担?随着城市人口密度的逐渐增大,城市的楼层也是越建越高,人们利用越来越小的空间来容乃越来越多的物品,阳台便成了一个海纳百川的地方。这种情况下,高空坠......


·每一个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都需要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才算正
      每一个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都需要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才算正式进入这个单位。然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因各种方面的考虑而选择辞职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因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在试用期提......


·法律规定哪些不构成重婚罪
      一、哪些不构成重婚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


国家规定的丧假具体有多少天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