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均分是一定的吗?

  离婚财产均分是一定的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二、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原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已不再适用,即“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条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情况,但新婚姻法的精神却是主张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2、从财务角度说,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负数反映,应当计算时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或者分项计算再作分割。3、特殊情况:如果夫妻曾经书面约定:哪些财产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算作是个人财产,分别归谁所有。那么约定优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协议内容为准,不依法律来确定。这就是夫妻财产约定制优于法定财产制的内容。虽然很多时候大家都认为夫妻离婚,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应该均等的分割。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能够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而很多时候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分割,但是这也不意味着绝对的平均分配。
  
  
  
总结:离婚财产均分是一定的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人章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章变更手续是怎样的?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通过变换制度来适应市场,也有公司为了发展或者是“改朝换代”选择更换公司法人,在公司法中是允许的,需要准备详细的材料和缴纳税......


·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一、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


·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会如何判决?
      在诉讼离婚中,一方不愿意到法庭现场的情况是极为普遍的。一般情况而言,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但这个对于最后的判决是否有影响呢?诉讼......


·怎么算构成强奸罪,哪些行为不会构成强奸罪
      由于男女之间力量的悬殊,如果有男性要强行奸淫妇女,很少有妇女能够靠自己的力量逃脱掉为保护妇女的权利,法律设定了强奸罪这一罪名。具体来说,怎么算构成强奸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在......


·故意伤人怎么判刑
      故意伤人行为只有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的,那么才会对行为人进行判刑。不过您知道此时对故意伤人怎么判刑吗?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故意伤人从轻处罚?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


·如果转载侵犯名誉权吗?
      一、如果转载侵犯名誉权吗?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1)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有审查义务而未履行该义务造成转载作品侵......


离婚财产均分是一定的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