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

  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 一、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之出质人方流程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
  6、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8、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之质权人方流程
  第一步: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
  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
  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4、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
  第二步: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
  第三步: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第四步: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综上所述,在办理股权质押过程中,由于当事双方的角色不同则双方各需要的流程也有所不同。出质人方更多的是准备相应材料而质权人方更多的是对股权的查验以及对出质人资格的查验。所以,对于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我们建议双方在过程中一定要合法谨慎行事。想了解
总结: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一、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之出质人方流程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南京市[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1月17日)为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进一步发挥其专业技术、智力......


·一、个人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一、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可以,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


·什么是著作权?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主要是指原创性的文章类,艺术类,原创的一些作品的著作的一个权利。(其中包括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原创性的东西具有一定的著作权利,可以是由电影开发的一个想法,艺......


·土地使用期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期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关于土地给国家财政所带来的影响,如今已经随着土地的价值每年创造的效益都是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当然,国家也不会一味的只通过土地寻求经济的发展,在使用土地......


·刹车失灵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交通
      刹车失灵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


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