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立案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

  立案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2、顺序不同,先立案后侦查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侦查的主体,目前语境下,是特指公安机关。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3、立案不一定为刑事犯罪立案: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立案侦查:适用对象是一般刑事案件,不含治安违法案件、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到立案侦查需要一个过程,不是立案了就要侦查,不符合立案侦查的不会立案侦查。二、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程序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三、逮捕和立案侦查有什么区别?逮捕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有:立案侦察并不一定会逮捕,而逮捕肯定要被立案侦查,逮捕所具备的法律效应显然大于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提出,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侦查、强制措施、逮捕,这些程序都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您可以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该法律文件的全文,学习和参考。立案侦查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的“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中。其中,“立案”规定在第109条至第114条;“侦查”规定在第115条至第168条。由于相关法律条文过多,不便粘贴复制,请您自己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逮捕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编总则”的“第六章强制措施”中。具体指第66条至第100条。由于相关法律条文过多,不便粘贴复制,请您自己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根据前述法律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提出,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而,可以说,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综上所述,立案和立案侦查是两种不同的行为,但是也有紧密的联系,立案是指司法机关针对需要进一步审查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备案的诉讼行为,立案侦查则是指在立案后对于案件中的疑点盲点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挖掘,先有立案,才有立案侦查。
  
  
  
总结:立案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人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工人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一般情况下工人的上班时间是早九晚五,也就是标准工时制,即每天工作8个小时。但在8个小时之后,单位可能还需要安排工人加班,虽然法律赋予了工人拒绝的权利,但其实大......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人身损害赔偿要是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此时需要注意一下诉讼时效问题。那么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


·一、在上海网签租房合同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在上海网签租房合同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原件);(二)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四)自然人出......


·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有效吗
      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有效吗有效。《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


·破产后公司没钱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发放的。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一、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二)、立案审查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1)不......


立案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