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评残会根据不同的等级而不同的划分依据。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交通事故被撞伤的受害人伤势太重就会被定义为是伤残的不同等级,而具体机构用来评定的标准和条件都是有划分的依据的,这些依据通常都是围绕受害人实际的身体状况和人际交流来决定的,如果连正常生活都没有办法依靠自主行动就肯定是比较严重的等级。
  
  
  
  
总结: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评残会根据不同的等级而不同的划分依据。具体如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醉驾一定吊销驾照吗,会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一定吊销驾照吗,会有什么后果?醉驾一定吊销驾照,会造成的后果包括: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


·遗嘱可不可以不写具体遗产
      遗嘱可不可以不写具体遗产?立遗嘱最好把遗产的分配具体写清楚。遗嘱的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要清晰才具有法律效力。(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


·工程质量风险识别内容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风险识别内容是怎样的?我国的经济在近些年来有很大的提升,因为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城市的建筑等等就需要一定的更新,那么关于工程建筑的建设,会涉及到很多问题,首先工程建筑,一......


·法律上没有批捕会直接公诉吗
      法律上没有批捕会直接公诉吗法律上没有批捕是有可能被直接公诉的,批捕与是否起诉是没有必然关系的。刑事案件未批捕后可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立即释放,一种是继续侦查,在继续侦查的情形下还是......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则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则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更好的监督政府和政府信息透明度的一种方式,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仅是自己公开,公民、法人和集体特殊原因也可以申请公开信息,充分发挥了对人民的......


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