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如何准备?

  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如何准备?
  
  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2)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3)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4.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5、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6、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7、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8、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9、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10、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2)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11、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
  
  12、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诉答辩。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13、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14、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
  
  1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1)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2)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3)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4)组织交换证据;
  
  (5)归纳争议焦点;
  
  (6)进行调解。
  
  16、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17、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18、法庭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进行。
  
  19、当事人在庭审中对其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责令其提供相应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可以列入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在司法机关开庭前,一般应当完成了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造成的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认定,检察机关还应当在开庭前对量刑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法院进行详细的说明和监督法院进行法律适用。
  
  
总结: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如何准备?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要少分
      很多夫妻关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一些过错行为而导致分崩离析的,而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过错方是不是要少分一些财产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


·何时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何时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


·法定解除合同的有哪几种情形
      法定解除合同的有哪几种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


·交通肇事罪没有谅解书是否可以判缓刑?
      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如果车主将行人撞死而逃逸的话,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庭审阶段,被告可能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也可能没有。那么,交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八十四到九十二条中写明了,方式分别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和公......


·什么是配套设施?
      什么是配套设施?一、什么是配套设施?配套设施是指企业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或开发项目建设规划的要求,为满足居住的需要而与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各种服务性设施。它是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


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如何准备?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