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即与新业主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拖欠物业费是前业主与物业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前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而在该法律关系中,并没有涉及到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义务偿还。
  
  
  但如果前业主与新业主在买房合同中国,对该拖欠物业费有特殊约定的,新业主应该偿还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这是新业主履行与前业主签订的合同,遵守双方约定的表现。
  
  
  值得注意地是,即使新业主与前业主就其拖欠的物业费存在特殊约定,但新业主因经济苦难等原因,无法履行约定时,物业也不可以强行要求新业主偿还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而应当由前业主追究新业主的违约责任,否则造成损害的,物业要赔偿新业主的损失。
  
  
  物业耍手段造成新业主损失的应赔偿
  
  
  很多时候,在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时,物业都会要求新业主偿还被拖欠的物业费,不管其是否知悉自身是不是有权这样做,新业主是不是有义务代为偿还,反正新业主就是要给钱。
  
  
  一旦新业主不偿还前业主被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可能采取停水停电、剪网线等各种各样的方式找麻烦。
  
  
  事实上,这都是违法的,新业主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物业的责任,要求物业赔偿损失。
  
  
  任何人都不想在新房入住,小区物业出来找麻烦。所以在买卖二手房时,最好在确保房屋质量的同时,一定要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费用。如有欠费情况,应要求原业主结清,要求业主提供有关的收据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或者要求前业主预留保证押金的方式避免纠纷。在前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很大时,又能与各方协商解决而被物业找麻烦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该协商的协商,该起诉的起诉,还自己一个安宁新生活。
  
  
  新业主在购买前应了解相关的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存在异议的应及时的解决这类事件。确保这类房屋没有问题时,进行相关的办理。相关的物业公司也应向前业主进行讨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办理。
  
  
  
  
总结: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即与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高空坠物,高空坠物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高空坠物,高空坠物是什么意思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脱落,叫做高空坠物。这里所谈到的高空坠物主要是由于建筑物的悬挂物、外层建筑材料、缺陷装饰品、搁置物等......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的程序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的程序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


·加班工资一小时怎么算
      需要看是什么时候加的班。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一、企业雇佣童工的处罚主要是什么?
      一、企业雇佣童工的处罚主要是什么用人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主要进行罚款。按照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招用童工的,实际的罚款不一样。其中招用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的,每招用一名则在600-1200元之......


·海上保险合同都有哪些规定?
      海上保险合同都有哪些规定?一般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


·人死之后债务要如何继承?
      俗语有云父债子偿,可是这合乎法律的规定吗?人死后债务该怎么继承,继承完遗产后该怎样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呢?这些问题是每个债权人所关心的,尤其是债务人死之后债权人更为关心其债权是否可以实......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