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否会被判刑?
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否会被判刑?
(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形有哪些?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如果受害者的死亡和交通事故没有直接的关系,比如前车只是将受害者撞倒,致死的原因是后车的碾压,前车肯定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意思就是这种情况必须要根据受害者死亡的原因进行分析,而对肇事者的量刑也并不见得要建立在受害者死亡的基础上。
总结: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否会被判刑?(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流程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流程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
·债务人将财产转移给妻子然后离婚债权人怎么办
债务人将财产转移给妻子然后离婚债权人怎么办?1、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逃债的,应根据有关实体法认定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行为无效,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2、利用法院生效......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一、私募基金估值的原则是什么?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
·他项权证办理金额是多少?
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也是日益崛起,但是因为炒作和供需不平衡等原因,造成我国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那么许多人都会选择贷款买房,在贷款后抵押人会持有他项权证,他项权证办理金额是......
·海商法海事赔偿顺序是什么?
海商法海事赔偿顺序是什么?一、海商法海事赔偿顺序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三者的受偿顺序在关于船舶的这三项权利中,只有船舶留置权需要占有船舶。这就使得在同一船舶上可能......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生活当中,当我们提到工伤鉴定这样的事情的话,那么肯定是在遇到工伤以后才会去做的一种司法鉴定。我们衷心的希望在生活中您最好都一辈子不要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在工作的时候,各种天灾人祸总是......
一、交通事故伤不足以死亡而发生死亡的是否会被判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