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二、失地农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费用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中指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三、失地农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费用的方法和技巧因国家征收而失去耕地,户籍为农村户口的受害人。举证证明住所地已纳入或者应当纳入城镇规划范围,只是户籍未转为非农村户口的,要求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予以支持。司法实践中,有如下证据会被法院采纳:1、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受害人的居住区域属城市区,并被纳入农转非安置范围;2、在事故发生前其居所被拆迁的证明材料;3、在事故发生前口粮田被征用,已丧失了农业生活的基本条件的证据材料。以土地耕作为生的人才能称其为农民,失去土地,意味着受害人的生活已融入了城市。虽然从目前的立法上来讲,并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具体的条文明确规定过失地农民可以比照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计算伤残赔偿金,但从我国民法所确立的“公平原则”出发,这在法律上并非没有依据。综上所述,因为失去土地的农民在身份上已经偏向于是城镇而户口却仍然保留在农村,但是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又会与其户口的不同而有改变,所以还是要根据其真实的收入而不是户籍,只要当事人能够拿出足够的收入证据就能够得到对等的补偿。
  
  
  
总结: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公司法明确规定,注册公司是需要提供一个办公场所的地址的。对于刚毕业的创业者来说,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所以需要对外租赁一个办公场所,租赁时需要签订一......


·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概念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的概念是什么?产权证是指你房屋的权属证明,土地证是你房屋所在土地的证明。实际上房屋是不可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的,土地是用权相当于土地......


·醉驾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国家对于酒驾的禁令却屡禁不
      醉驾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国家对于酒驾的禁令却屡禁不止。生活中,很多人不仅存在着酒驾的行为,而且还有无证驾驶的行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就比较严重了。但是,在量刑上,我......


·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客体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面对很多违法犯罪的活动,有些犯罪人们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就可以判断出来。比如生产伪劣农药等物品就是很常见的犯罪。但知道这个还不够,如果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知道其......


·占有改定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占有改定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占有改定的生效时间是订立契约后就生效了,根据合法中对占有改定的规定债务人只要明确的表示将财产交给占有者此时就会使得交付任务结束,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


·公司法2023区别不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您对于我们国家公司的种类还是比较清楚的,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两者具体的区别,普通老百姓并不了解,那么公司法区别不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在概念上来说,股份有限......


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