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笔迹鉴定起收笔特征的期限是多久?

  一、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
  
  1.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3.派出所按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意见办理。
  
  二、结婚户口迁移程序、结婚户口迁移怎么办?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三、结婚户口问题、结婚户口本、结婚迁户口?
  
  1.居民因结婚,需在市区和同一县(市)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人户一致、正当合理”的原则,由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2.实行“网上迁移”的地区,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3.重庆、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北京结婚户口迁移手续。
  
  四、集体户口结婚?
  
  集体户口迁入: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证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3.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持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4.集体户口的也可以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和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5.不能提交集体户口卡的,可以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6.不过办完结婚证后,户口就不能再挂靠在集体户口中了,当务之急是赶紧买个房子把户口迁进去,二手的也行。
  
  我国的相关的当事人,在结婚后应积极得办理这类户口的迁移。相关的迁移也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有相关的当时人员进行相关办理机构,根据当地的人口政策,相关的部门和派出所进行相关的审理,办理这类人员的相关的户口迁移。
  
  
总结:一、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1.提交结婚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2.市内迁移派出所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初审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们说的辩护人其实仅仅只能出现在刑事案件当中,在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了。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辩......


·对于诉讼标的包含违约金吗?
      对于诉讼标的包含违约金吗?一般诉讼标的包含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双方是......


·挪用公司资金罪是自诉案件吗
      不是,挪用公司资金罪属于公诉案件,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下列三类案件之一,因此可以断定挪用资金罪是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


·债务人货款转借条有效吗?
      债务人货款转借条有效吗?债务人货款转借条有效,贷款欠条,也就是债权,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


·童工18岁未满但已满16岁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在中国这个传统文化的社会中,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依然存在童工,尽管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使用童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有些人还是知法犯法。对于童工的年龄,很多时候依然还没有一个完全的了解。那......


·重婚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依法不予登记。已经构成重婚的,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那在实际案件中,重婚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笔迹鉴定起收笔特征的期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