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试用期是什么?

  一、试用期是什么含义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特殊约定的内容之一。二、试用期在法律中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一规定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不是法定的内容,它的出现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结果。也就是说,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这一点表明试用期具有自愿性;第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个特殊阶段,而非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以外的阶段。这一点表明试用期具有非独立性;第三,劳动合同试用期有法定的上限,即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而改变这一上限。这一点表明试用期具有限制性。除此之外,劳动法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作为劳动关系双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定情形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法律依据,这些是法律、法规层面上目前对试用期以及相应期限和法律后果的最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本身的缺陷,以及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行为的随意性所带来的事物的复杂性,使得围绕试用期这一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也呈现出复杂的情形。根据劳动法本身的立法精神,结合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情形,对这一领域的问题加以研究,是很有必要的。试用期的约定并非是必须的,若是双方协商一致不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也可以。而试用期的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6个月时间,但却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外,格外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若是想要辞职,则仅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
  
  
  
总结:一、试用期是什么含义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
      在一些工程当中,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往往需要对土地进行使用,这时就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除了押金以及合同之外还有许多不易见的风险。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呢?......


·公司融资方式都有哪些?
      公司融资方式都有哪些?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因为业务的需要而进行融资,但进行融资可以说就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对此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是作出了严格的管控,不然就容易演变......


·直系亲属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有哪些流程
      房屋的买卖有一些必要的买卖流程,亲属间如果要进行房屋买卖也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流程走。那么,直系亲属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呢?我们有须要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房子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商业贷款没有金额上限,只要您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是首套房也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最高额度为购房总价与房屋评估价两者之间低值的70%,根据不同银行不同套数贷款额度有所浮......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通信工程也即弱电工程,也是一种专业课程的名称,若通信工程的质量存在瑕疵,那么会导致网络堵塞等。通信工程涉及物理电子、微电子以及其他的与计算机行业相关的......


·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
      刑事案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为出现了实际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在追究侵害人的责任的同时最重要的就是让其负责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且尽可能挽回损失以及安抚其受伤的情绪,但是很多人有疑问,刑诉法赔......


一、试用期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