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待遇外其他损失由谁赔偿?
一、工伤待遇外其他损失由谁赔偿?由用人单位赔偿,在因第三人侵权产生的工伤事故当中,出现了法律关系的竞合。那么当事人在,这种竞合的关系当中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工伤待遇的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员工在遇到工伤事故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并由工伤保险对相关项目进行赔偿,但如果涉及到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以外的,如果确实是属于工伤事故间接造成的,则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赔偿。
总结:一、工伤待遇外其他损失由谁赔偿?由用人单位赔偿,在因第三人侵权产生的工伤事故当中,出现了法律关系的竞合。那么当事人在,这种竞合的关系当中可以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指定监护人决定书格式
指定监护人决定书需要按照特定格式来书写。它必须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以及清晰明确的判决结果。指定监护人决定书格式中必须包括指定特定监护人的原因以及审理此案的审判员及审判日期。接下来我们就......
·不想离婚可以拖多久 老公出轨要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此时另一方不一定也想,因此就会出现僵持不下的情况。而作为不想离婚的一方就一直拖着,那这样的情况下不想离婚可以拖多久呢?虽然此时无法协议离婚,但可以向法院提......
·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的处罚是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的处罚是什么?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
·夫妻起诉离婚要多久时间?
起诉离婚说白了也就是夫妻之间打离婚官司,而打这个官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一般在离婚夫妻之间产生了矛盾的,才会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离婚。那此时起诉离婚要多久时......
·结婚证上的照片没有了能补吗?
可以补,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
·软件著作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有哪些?软件著作权和所有权的区别主要如下:1、软件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2、软件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
一、工伤待遇外其他损失由谁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