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业秘密重要吗,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重要吗,如何保护商业秘密每个公司都是有自己的商业秘密的,并且也是会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一旦商业秘密被他人知晓了,势必就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害。但是,也有人在问,商业秘密重要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商业秘密重要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犯罪构成理论方面分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不仅要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二、商业秘密如何保护
  商战不可无秘密,在市场竞争中想打败竞争对手,企业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周密的保护方案和措施:
  1、企业要规定出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确定秘密等级,明确接触人员范围,制定严格的借阅办法,减少泄密的可能。在技术转让或合作时,也要讲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并约定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2、建立内部监控设施、防盗系统,不让无关人员随便进出保密区域,如技术部、产品开发部、资料室等高度涉密区域。在公司内部严禁串岗游岗,把涉密人员控制在绝对范围内。
  3、建立公司保密制度,并把公司的保密制度写人《员工手册》,在员工进人公司时就向其灌输保密观念,了解公司保护商业秘密的职责,了解公司各类信息资料的保密等级,让员工在平时的工作中防止无意泄密,如在商务谈判中。对涉密员工,不仅在选聘时要从其工作经历、财务状况、性格及嗜好等进行多方面的考察,还要在聘用期间跟踪考核。在该准雇员进人企业后对其讲明保密责任及违约的后果,对已雇人员给予充分信任,提供优厚的待遇。但一旦发生问题,就应及时处理,不再给予信任,且给予相当严厉的惩罚。
  4、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在员工工资中,特别是在涉密员工的工资中增加一块保密津贴,让员工了解公司保护商业秘密是付出了代价的:一旦有员工发生窃密事件,就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追索其每月所得的保密津贴费。
  5、泄密事件发生后,应尽快评估泄密对商业秘密的损害状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保护商业秘密,并决定采取何种法律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商业秘密重要吗?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对这个问题已经很清楚了吧。现实中,有的人会通过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方式来损害对方的利益,从而让自己获利,这样的行为就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中的一种,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
总结:商业秘密重要吗,如何保护商业秘密每个公司都是有自己的商业秘密的,并且也是会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一旦商业秘密被他人知晓了,势必就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般这个审查起诉多久提审的?
      一、一般这个审查起诉多久提审的?没有具体的规定。没有定罪前,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提审次数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都是按照案情要求提审。《刑事诉讼法》第......


·继父母要给继子女抚养费吗
      一、继父母要给继子女抚养费吗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


·集资诈骗从犯指什么人?
      集资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的形式,一般是行为人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募集公众的资金而后逃匿,造成他人巨大的财产损失的行为。一般来说,集资诈骗犯罪中有多人参与,每个犯罪人在犯罪中的作......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


·收入个人所得税退税吗?
      收入个人所得税退税吗?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退税的,具体条件如下:1、满足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情况,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办理退税。2、纳税人符合专项附加扣......


·出轨的一方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出轨的一方要起诉离婚怎么办?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商业秘密重要吗,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